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基本方针、四项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方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四项政治制度则是这一基本方针的制度载体,或者说是实践层面的具体体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当代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须坚持走这条由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艰辛探索开辟出来的新路。
一
事实胜于雄辩。十七大报告在回顾过去5年工作时,从“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等方面,概述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新进步;在总结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时,指出政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结论是实事求是的,我们可以结合具体事实作一分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进入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已设有9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立了专职常委,等等。作为民主协商机构和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的组成已增加到34个界别,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与各方面群众包括新的社会阶层有着广泛联系,能够及时、集中地反映社情民意。人大以投票方式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以及通过政协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共识,这是我国两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丰富性。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妥善解决民族问题的一大创举。该制度实施几十年来,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呈现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喜人局面。民族和宗教问题是当今困扰许多国家的敏感问题,而我国在总体上一直保持着政通人和、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宗教政策是正确的,是经得起考验的。
十七大报告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正式纳入我国政治制度范畴,适应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十分重视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完善,自治范围不断扩大,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尝试。通过这种民主实践,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了有序政治参与的水平和能力,夯实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新时期以来我国立法力度明显加大,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0年来,全国人大制定了现行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700余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在立法程序上,重视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律草案均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保证了立法质量。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与立法工作相对应,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也在不断向前推进。围绕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从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政务公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入手,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改革。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并初步建立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
为了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我国现已形成一整套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制约和监督的机制。比如,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监督,其形式有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委和党员的专门监督,上级党委对下级的巡视制度,以及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种工作制度等,此外还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相互监督。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其形式主要为听取、审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以及两院的工作报告,有权撤销“一府两院”作出的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决议或决定。《监督法》的出台标志着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各级人大常委会则接受本级代表大会和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此外还有适用于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等。
可以看出,进入新时期以来,正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就。这是有目共睹、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
二
某些西方国家不得不承认我国在经济建设上的成就,但却一直在民主政治问题上诋毁我国,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说我们是一党制,不民主。国内也有极少数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模糊认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其根源在于不了解或曲解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在发展民主政治方面,我们党从来都是主动而不是被动的,是积极而不是消极的。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便进行了可贵的民主实践,在江西创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陕甘宁边区按照“三三制”建立的民主政权,以及后来在各解放区建立的民主政府,均贯彻了人民民主原则。正是我们党带领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才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带领人民不懈探索,积极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将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向深入。继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后,十二大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十三大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正式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十四大提出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发展;十五大提出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立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方针,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把“人民享有更加充分民主权利”列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标志之一。总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倡导者、发起者和组织者。没有中国共产党,也就没有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
说我们是一党制,因而不民主,这是以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为标准得出的结论。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单一或统一的民主模式。即便是国体相同的国家,其政体也会因具体国情不同而有差异。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各国都有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中国不是没有尝试过走资本主义道路,但事实证明此路不通。近代以来,不少先觉之士试图通过学习西方来挽救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但“先生老是侵略学生”,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西方列强的粗暴侵犯,人权被肆意践踏。辛亥革命结束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意义非凡,但“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民国初年,中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设国会、搞多党竞选,但不久便闹出袁世凯、张勋复辟帝制和曹锟贿选等丑剧,陷入军阀混战四分五裂的境地,民主成了镜花水月,国力衰微,民生凋敝。中国共产党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的执着追求者和真正捍卫者。在风雨如晦的旧中国,为了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和统治,无数共产党人前仆后继、慷慨捐躯。中国人民正是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才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并在党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展开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历史有力地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和民族众多、其前身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大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而没有别的什么道路,能够引领中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进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人民代表大会等四项政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历史性巨变。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三,外汇储备规模世界第一,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2000多万。之所以能够创造出这一经济发展奇迹,之所以能够在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取得如此巨大成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通过民主政治建设调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党和全社会的活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如果承认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那就应当承认中国的政治制度是合理有效的。倘若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中国就不会取得今天的经济成就,甚至会是完全相反的结局。
三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赢得与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相比较的优势,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毋庸讳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仅有50多年历史,还不够成熟和完备,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我们坚信所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正确的,前景是无限光明的。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所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之路、成功之路、必由之路。
(作者:夏春涛 来自:《光明日报》 2008-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