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谈起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十七大代表感慨良多、豪情满怀:这些成绩,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标志着党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水平的提升;这些进步,让13亿中国人民享有更丰硕的政治文明成果。
伟大跨越: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0年前,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党的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1999年3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写入宪法,具有了最高法律效力。
走向法治,中国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一步,也意味着中国从“法制”走向“法治”。法治,不但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且要求法是良法、法护民主、法保人权,要求法不是工具而是准则、是权威。
代表们指出,这一步,凝聚了中国人民数千年对公平正义的执著期盼;这一步,是中国共产党上下求索实现的伟大跨越;这一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注入鲜明的时代特色。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新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
2005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思想。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十七大报告强调。
代表们表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依法执政:
法治轨道上,党的领导更加权威而科学
2002年12月26日,中南海。刚刚上任的新一届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学的是宪法。
代表们清楚地记得,截至目前,十六届中央领导集体学习达40多次,有关法治的学习次数最多。
空前重视法治,凸显一个以为人民谋幸福、谋利益为己任的执政党的责任意识。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从主要依政策执政,转向主要依法律执政,党的领导方式正经历“法治之变”:
政策出台要依法。来自广东、江苏、河北的代表说,深圳、盐城、永年等市县的党委出台政策措施性文件,先找“法制参谋”――由政府法制办严把“法律关”。
干部任用要依法。2002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严于律己也依法。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2004年2月出台,扩大党内民主,事前监督,源头防腐。
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中央重大决策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征求意见……
法治轨道上,党的领导更加权威而科学。
“阳光党务”,在四川巴中越叫越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当地党委主动邀请“四方代表”参与常委会会议,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过程应该让群众知道、参与和监督。”十七大代表、巴中市委书记李仲彬认为,依法执政,一定要让权力“阳光运行”,把失误降到最少;即使有失误,在党内、群众、媒体和社会等各方监督下,也能及时发现并纠错。
扩大民主:
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加大保障民权
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规定了“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此举将使1亿多农民工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直接拥有自己的代表。
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2006年开始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规模空前――约9亿选民直选“当家人”,成为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代表们说,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
开门立法,让人民的声音、人民的智慧直达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就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进行了多次。就个税法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9月27日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中南海向农家人敞开大门”。2006年,山西村支书张占胜面对面向总理掏出心里话。一年来,学者、企业家、工人、农民等相继走进中南海,对“十一五”规划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发表意见。
基层民主活力增强。截至2004年底,全国农村已建村民委员会64.4万个,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国城市已建立符合新型社区建设要求的71375个居民委员会,民主程度不断提高;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有173.2万个,实行厂务公开的有31.6万个。
今年4月,身为致公党副主席的万钢接掌科技部部长帅印,成为35年来首位民主党派人士出任政府正职部长。两个月后,无党派人士陈竺出任卫生部部长。如今,各级人大代表中已有18万名非中共人士,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非中共人士有3.2万多名……
民主在中国,实实在在,亿万人民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
重在治权:
建设服务型政府,保证权力为人民谋利
“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福建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这样的标语牌都很醒目。近年来,福建已建立65个较为规范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大大方便了群众。
十七大代表、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说:“依法治国,重点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法治,就是要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规范、约束权力的运行,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权力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
这场浩大的行政审批改革,被称为政府的“自我革命”。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刚刚由国务院取消和调整。此前,国务院已分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省级政府取消和调整2.2万多项。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这项重要的公权力划定法律边界。
谈起规范公权力,代表们纷纷表示,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权力为人民谋利。
2004年早春,国务院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的政府法治建设驶上快车道:
决策更民主。2005年2月,《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要求重大决策建议必须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等。国务院法制办的最新数据显示,超过70%的市县政府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的专门规定,建立了政府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制度。
政务趋透明。全国80%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了门户网站。2007年,国务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标志着中国政府迈向“信息公开时代”。
责任严追究。量化考核、严格问责,行政执法者戴上了“紧箍咒”;“合不合法”,成了官员们的口头禅。仅2006年,全国就追究执法责任9万多人次。
一个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代表们认为,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另一方面,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任重而道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将越走越宽广!
(作者:傅 旭 吴 兢 盛若 来源:《人民日报》2007-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