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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四个维度

更新时间 : 2007-05-23    来源:     点击次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从哲学角度讲,可以分为四个维度:

  一是心理和谐。心理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直接原因,因为人们的一切活动,首先来源于人们的思想,来源于人们的心理。当然健康的心理、正确的思想来源于社会实践,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但和谐社会的第一来源是心理和谐,或者是和谐的心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就是注重人的心理和谐,强调人的心理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高境界,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层次。和谐社会,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比较丰富、宽裕的社会。但是,即使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人们的精神、思想不健康,那么,这样的社会还不能算是完全的和谐社会。所以说,如果没有人的心理和谐,和谐社会注定只是表面的或低层次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强调人的心理和谐,实际上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对每个个体的精神世界的关注,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是人与社会自然和谐。这是讲一个人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或者说是人与人之外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方面。其基本含义是:在我国社会领域,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关系,使全体人民都能和谐相处。其总要求就是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特征的社会。

  为什么我们要在当前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是我们的社会不和谐吗?不是,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目前我国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确实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五大方面的措施,全面地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创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是世界和谐。“和谐世界”是2004年4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东盟会议上首次提出的。两个多月后的7月1日,胡锦涛出访莫斯科,“和谐世界”被写入《中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标志着这一全新理念逐渐进入国际社会的视野。同年9月15日,胡锦涛在联合国总部发表演讲,全面阐述了“和谐世界”的深刻内涵,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反应。“和谐世界”的提出,是中国以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外交思想的深化,在世界上引起了广泛的回应。

  四是辩证和谐。和谐,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内心的和谐,但是我们讲和谐,也要辩证地看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现在,我们主要方面是和谐的,追求的目标是和谐社会,但和谐决不是不讲原则,是非不分,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

   心理和谐、人与社会自然和谐、世界和谐、辩证和谐,这四个维度,也是辩证的关系。人与社会自然和谐是基础,心理和谐是人与社会自然和谐的反映,反过来心理和谐又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辩证和谐正是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社会、人、自然的具体表现。世界和谐是中国国内和谐社会建设理念在世界的延伸,而世界的和谐又能极大地促进中国国内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少应当从这四个维度去不懈地努力。


                          (作者:任炯     来自《光明日报》 200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