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LED显示屏使用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4-05-09    来源: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13年校庆前夕,学校建设了四块LED显示屏,分别位于文理学部人文馆、工学部雅各楼、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医学部体育馆等公共活动空间附近。目前LED显示屏已经开始正式运行,为充分发挥LED显示屏作为服务校内师生的重要文化平台和信息窗口作用,现将LED显示屏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LED显示屏播放内容范围

1、重要会议通知

2、各类服务信息

3、学校要闻

4、校园文化活动

5、形象宣传片

6、公益广告

7、其他适合播放的内容

二、LED显示屏播放内容要求

1、正面宣传为主,坚持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导向。

2、对需要播放的内容实行审查登记制度。

3、LED显示屏适宜播放图片、视频等内容,为保证播放效果,建议将图片、视频的比例设置为16:9,且尽量高清,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为宜。

三、LED显示屏播放方式

1、LED显示屏正常播放时段:正常教学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0:30、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遇特殊情况,可调整播放时间。

2、LED显示屏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管理,学校各单位如需使用,须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申请需通过武汉大学OA办公系统完成(详细操作程序见附件),各单位分管宣传的负责人对拟发布内容负责。

3、联系人:钱宏宇 联系电话:68755255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