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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武汉大学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16-06-06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相关职能部门:

为充分发挥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规范性,促进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本科生院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心联合启动专题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该类项目纳入2016 年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2016年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研究项目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中国梦”系列专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五大发展理念”专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意识形态问题专题;经济发展新常态专题;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专题;反腐倡廉专题;社会发展专题;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两岸关系专题;大学生就业专题;新时期中国外交专题;大国关系专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方法改革专题;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教学专题。

立项课题主要参考上述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3年以来承担学校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鼓励跨院系、跨部门联合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集中在同一个单位。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项目,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内设机构主任级及以上职务;2.自2013年以来形势与政策课程授课课时累计达9学时及以上。

三、资助额度

每个项目研究经费1-2万元,分年度下拨。

四、项目周期

从立项之日起两年。

五、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之后,本科生院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学校终审后予以公布。

六、项目验收

学校将对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暂缓通过验收的项目,将暂停经费支持,直至下次通过验收;取消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经费支持,在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相关研究立项申请。

项目在研期间应做到:1.以项目成员为骨干,组织相关专题主讲教师集体备课;2.根据学校形势与政策教学要点撰写教案供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讲教师参阅。3.研制相关专题教学PPT。

项目结题时须有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并提交结题报告。

七、工作安排

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于6 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武汉大学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心(本科生院楼五楼南505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联系人:于海波,电话:027-68756602,E-mail:125744954@qq.com。

附件:武汉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请书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武汉大学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心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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