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经党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党委宣传部理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党委宣传部理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资格及职位要求
全校在编教职工,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或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党委宣传部举荐合适人选。填写《武汉大学党委宣传部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并于2025年4月18日17: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报送党委宣传部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0186912@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
党委宣传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如动议人选符合交流任职资格条件,可不再进行民主推荐,按有关程序交流任职。
动议人选不符合直接任职资格条件的,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将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
召开党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报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发布考察公告。
5.组织考察
由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牵头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宣传部部务会进行讨论研究。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报党委组织部审批任用
党委宣传部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组织部审查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2.民主推荐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8752636(校纪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党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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